
「利用零碎時間閱讀」是我們唯一可以和時間賽跑的方式。
從前的人,也懂得利用零碎時間閱讀,例如六一居士曾說過:「最佳讀書時,乃為『三上』。即枕上、馬上、廁上。」即睡前閱讀,騎在馬上閱讀,上廁所的時候也閱讀。現代人則是睡前滑手機、坐捷運或公車上滑手機、上廁所的時候也滑手機,要是能換成一本書,肯定收穫更多。
根據腦科學專家分析,在成為長期記憶之前,會遇到三次的遺忘時間點,換句話說,假使一件事遺忘了三次,再次被提醒時,就有可能永久記憶它。當然,它必須跟我們的情感記憶相連結,才會有可能永久地「銘記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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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人問我「怎樣才能快速地讀完一本書?又能記住書中內容並加以應用在學習或生活上。」大部分的朋友都羨慕我們夫妻倆大量閱讀的速度和涉獵廣泛的取材。其實,我讀書的速度並不快,跟沒力史翠普相比,我每個月消化的書籍大概不到她的十分之一(沒力一個月平均可以讀完200本書)。
但是,我有個強項,就是過目不忘的記憶力。這個能力稍微能彌補我在閱讀速度上的不足。每當有人問我速讀的問題時,我會簡單地反問對方三個問題:
1.閱讀一本書的時候,是逐字閱讀,還是逐頁閱讀?
2.會不自覺地默念書中的文字嗎?
3.一本書會習慣從頭看到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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