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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零碎時間閱讀」是我們唯一可以和時間賽跑的方式。

從前的人,也懂得利用零碎時間閱讀,例如六一居士曾說過:「最佳讀書時,乃為『三上』。即枕上、馬上、廁上。」即睡前閱讀,騎在馬上閱讀,上廁所的時候也閱讀。現代人則是睡前滑手機、坐捷運或公車上滑手機、上廁所的時候也滑手機,要是能換成一本書,肯定收穫更多。

根據腦科學專家分析,在成為長期記憶之前,會遇到三次的遺忘時間點,換句話說,假使一件事遺忘了三次,再次被提醒時,就有可能永久記憶它。當然,它必須跟我們的情感記憶相連結,才會有可能永久地「銘記於心」。

而什麼是長期記憶呢?
簡單來說,就是可以維持好幾個月
甚至一輩子不會忘記的記憶。
長期記憶包含了以下三種記憶:

一、語意記憶:背誦九九乘法表、唐詩宋詞、背歷史年表的暗記能力
二、情節記憶:跟自身經驗有關的記憶、伴隨著情感的回憶
三、程序記憶:如何拿筷子、怎樣騎自行車、注音輸入法

像我會記得小學四年級運動會四百公尺接力賽跑被同學惡意撒砂子進眼睛的記憶,被送進保健室用硼砂清洗我的眼睛,當時我好害怕眼睛會失明,所以根本沒有想要去責備那位惡意的同學。或是像國中三年級在公館某個地下室的遊樂場玩野球拳的機台,用剪刀石頭布連過五關贏了遊戲畫面中的美少女,最後她脫光了衣服害羞地用手遮住重要部位,然後我得到了三包長壽菸作為獎勵,但我不會抽菸,只好把菸藏在書桌的底層抽屜,結果被老爸發現好糗,不但被訓話了兩小時,還罰我兩周把家裡裡外外進行清潔打掃。這些和情感相連結的記憶,會隨著年紀增長,愈來愈清晰,不容易遺忘。

念書的時候,透過預習和複習,我們會將記憶的時效延長,讓大腦的海馬迴做出「這個情報很重要」的判斷。預習是在老師還沒有教授內容之前,以自己的方式預先將上課的內容大致瀏覽一遍,而複習的方法也很簡單,試著闔上書本,大略地回想這本書的內容到底在說些什麼?

當我認真看一本書的時候,會先翻開目錄頁,通常一本書的重點從目錄、子目錄、文章標題、段落標題,就已經揭示了重點。當我快速地掃過書中的內容時,我大腦認定不重要的廢話和無趣的內容會自動跳過,但是會在引起我興趣的段落和文字稍作停留,如果覺得這段敘述很有意思或是很重要,我會停留比較久的時候重複閱讀,或是抄寫在筆記本裡,或是用手機把重要的段落拍照下來,之後存檔在剪報資料夾,每周會固定找個時間整理這些存檔的內容。

每看完一個章節,我會試著回想剛才看過的內容,如果印象不是很清晰,我會再重讀一遍,不懂的地方也會試著搞懂它在講什麼?或是上網 Google一些關鍵詞彙或專有名詞。我會利用書籤或彩色便利貼條,在我覺得重要的部分進行標記或標註。還有一個方式,就是分享給我的朋友,我會在聊天的時候,跟朋友分享最近我看了什麼書,怎樣的內容,這本書帶給我的啟示或想法,有時候也會分享在臉書或部落格上。

藉由分享,進行歸納、分析,重述一本書的內容,會加深我對它的印象。當然,邊閱讀邊作筆記,也是很實用的方法,因為閱讀中所作的筆記,包含了大腦進行必要的篩選,也等於是在跟書本內容、作者進行沉默的對話,我很享受這個過程,有時候也不免想要罵一下作者的觀點,或是編輯沒有校正到的錯字(這根本是職業病)所以每當我在桌邊閱讀,不管是工作桌、電腦前、茶几、餐桌、咖啡館,總會隨身帶一本好寫的筆記本(手帳)把所思所想,聯想到有的沒有的也會一併記下來。

透過這個過程,我在整理思緒,也記錄了和這本書相遇的對話。很有意思,這類的筆記本,經年累月堆了好多在我身邊,有時候拿起來翻一翻,過往的閱讀時光,好像又隨著文字浮現在腦海中,這些筆記本我通常都捨不得扔,但有些年代久遠的,我還是會拿出來翻翻找出值得參考的重點再次謄抄在新的筆記本裡,再斷然地將它資源回收。

千萬記得,別把書一次看完!

有人習慣一口氣把一本書看完,如果是小說或文學性讀物那沒話說,不過如果是需要記憶並運用的實用書籍,最好還是分段逐次看完比較好,因為一口氣看完的書,看得快忘得也快,如果採取分段式的閱讀,將想看的部分,分成幾次來看,這些記憶會儲存地比較久。反覆地閱讀,在成為長期記憶之前,是最好的方法。我記得有個朋友他爺爺能夠將西遊記的內容倒背如流,因為在戰亂的年代,家裡僅有這本書,後來經歷了搬家、逃難,一直來到台灣,只有有空就會拿出來翻看,久而久之,西遊記的內容很自然地成為他老人家長期記憶的一部分,也連結著戰亂年代的苦難歲月情感,那是永生難忘的。

我偶爾也會用「無責任閱讀法」不按照章節順序分段地閱讀,這是當我無法靜下心來閱讀的一種方式,但是一本書只要它寫得夠好,無論從哪個段落讀都會引起我興趣的,這時候,我會在讀得很順的時候,試著往前一頁,前一個篇章試著多讀幾頁,看看會不會出現更令我感興趣的內容,不知不覺就把一本書讀完了。像《巴托比症候群》和《旅行上癮者》就是這樣被我讀完的。

關於閱讀和聯想記憶的故事,我們下一堂課再說。

關鍵字:
独学術、銀色快手、速讀法、超強記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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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人問我「怎樣才能快速地讀完一本書?又能記住書中內容並加以應用在學習或生活上。」大部分的朋友都羨慕我們夫妻倆大量閱讀的速度和涉獵廣泛的取材。其實,我讀書的速度並不快,跟沒力史翠普相比,我每個月消化的書籍大概不到她的十分之一(沒力一個月平均可以讀完200本書)。

但是,我有個強項,就是過目不忘的記憶力。這個能力稍微能彌補我在閱讀速度上的不足。每當有人問我速讀的問題時,我會簡單地反問對方三個問題:

1.閱讀一本書的時候,是逐字閱讀,還是逐頁閱讀?
2.會不自覺地默念書中的文字嗎?
3.一本書會習慣從頭看到尾嗎?

這裡所指的閱讀,是撇開文學性讀物以及教科書。

因為銀快平時所需要的實用工具書相當多,其中包含了訓練我的思考、溝通、人際關係、心靈成長、寫作用到的資料、經營方面的商業書籍,以及基於興趣、嗜好想看的書,光是上述這幾項,就可以列出好長一串書單。

對於分秒必爭的都會上班族,或是家事忙不完的菜籃族,以及課永遠上不完的學生族來說,快速地閱讀大量書籍,像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實際上只要改變做法,利用零碎的時間照樣可以進行大量的,快速的閱讀,你也可以做得到。

本來,我讀書的速度很慢,自從結婚後被沒力的大量閱讀刺激到,於是開始認真地思考自己的閱讀習慣有哪些地方可以改善?首先,我發現自己是逐字閱讀的,可能因為在學校上課所養成的習慣,凡作者所寫皆一字不漏地默記,不自覺會配合著讀出書上的字句,而且有一種責任感,一本書就是要從第一頁讀到最後一頁才算把這本書徹底地讀完。

就在結婚第二年之後,我開始戒除以上的閱讀習慣,要知道就算你把一本書從第一頁讀到最後一頁,你也不會變成該書的作者,也並沒有人會出考題,問你哪一章哪一節的第幾行是在寫什麼?幹嘛要這麼認真呢?根本不用讀完一本書嘛,以這種閱讀的速度,一輩子也不看完幾本書。

所以說,當我領悟了這個事實之後,便開始了我的「無責任閱讀法」我會跳著讀一本書,隨機翻開一頁讀下去,敷衍了事的翻一本書,像是翻閱流行雜誌那樣,我會在一段期間內,同時閱讀十幾本書,照樣能做筆記,運用各式各樣的書籤、便利貼,記錄我覺得關鍵重要的某一頁,某一段落的描述,但是我絕對不會把一本書從頭到尾仔細地讀完,除非它是我喜歡的文學作品、我喜愛的作家。

培養閱讀的習慣很簡單,無論你走到哪裡,隨身要有一本書,就算是電子書也好,我會放一本書在工作桌邊,放一本書在電視機前面,放一本書在機車座墊裡,每天從家裡到書店,來來回回的路上,我總會提著一個小紙提袋,裡面裝著最近想讀的兩三本書,這是我的習慣,因為這樣我隨時靜下心來想閱讀的時候,不會沒有書可以讀。

當然,你也可以培養屬於你自己的閱讀習慣。每天要忙的事很多,要處理的瑣事更多,但大部分的時間我們都浪費時間在等待、焦慮、煩躁、情緒、準備工作、找不到東西、上網瀏覽、聊天、玩遊戲、吃飯、睡覺中度過。如何能夠利用零碎的時間學習和閱讀,這部分下一堂課再說。

關鍵字:
独学術、銀色快手、速讀法、超強記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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